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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九回 俏丫头酸穷儒生 面具猴遇蒙古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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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道是——

难!难!难!

道德玄;

不是知音不可谈;

对了知音谈几句;

不是知音枉费舌尖!

好,废话几句到此,不明白的当放屁,明白的人自在心,说书人年某继续咱们的段子。

上回书说到那精老七逮回了逃命的小猴儿后,在她脚底板刺了个‘珏’字,有人问了,这字究竟刺在何处?

脚掌,脚心还是脚跟儿?

嗨,您用脚趾头猜也能猜得着啊,就咱七爷儿的那倍儿损的心眼子,自然图的是那猴儿每走一步一钻心,每疼一下一悔过。

悔过嘛?

得罪错人了啊!

嘿,没错儿,那字正是刺在那最嫩的脚掌当间儿。

不过没合了他的心眼子,那猴儿非但没呲牙咧嘴的走路跳脚,反到是自此后,养成了一个习惯,那就是除却花盆鞋之外,凡是走路,皆是前脚着地,尤其是瞧见延珏时,恨不得死死来回碾几下儿,直碾的延珏眉毛乱挑,脸色发青,那模样儿瞧在外人眼里头是一头雾水,这个中原由只有那两口子自个儿心知肚明。

日子就这么碾来碾去的,眨眼便过了十日。

且说这一日,皇城根儿下的天桥,日头当头,火气正旺。

杂耍的,卖艺的,说书的,唱戏的,摊贩鳞次,叫卖栉比,整个京城的热闹,都勾芡在这一亩三分地儿。

在这儿,兹有您想不到的新鲜,就没有瞧不着的热闹。

这不,您瞧——

“先生真乃高义之人,小女子替狱中冤屈父母谢过先生,如若他日冤情昭雪,必当回报今日先生笔墨之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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