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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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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雀是极为团结的种族,即便成了精也更乐意群居。麻一这话说完,大家甚至都不问茶社是什、带种子干嘛,转头就立即分工有序地动起手来。不片刻,一家人便齐心协力地衔起包裹好的东西,跟在麻一身后,浩浩荡荡地往茶社飞。

茶社里,谢圣还在掰着指头盘算“小家,父母,再加上他兄妹,就算再多备几张椅子,十张够不够……哎,天怎阴了。”

凤一缓缓抬头,深深看了谢圣一眼“……不是天阴。”

“那怎突然暗……”谢圣嘟哝着往窗外一看,整个人都呆住了,“……我去!!”

只见天空之上,百来只麻雀振翅而飞,聚成一群,扑啦一降落来,将光也遮住了。

为首的那个摇身一变,变回麻一,冲着谢圣腼腆一笑“老爷……”

龙二手里的椅子都掉了,半是震惊,半是觉被骗的羞恼“你不是说小家吗!?”

麻一被龙二吼了一嗓子,吓得一缩脖子,战战兢兢地道“是,是小家啊……”

“唉,别说了。”谢圣也从震撼中回过神来,不禁捂了捂脸。

他也是一时忘了,麻雀本就是群居动物,尤其是秋季,经常会形成数量上百、甚至上万的大群,这在现代还有个专门的名词,叫做“雀泛”。像麻一这样,百来只的族群,确实不算是多的。

麻一心虚地瞅了谢圣一眼,想说话又不敢说。

洪荒生存不易,他麻雀一族在禽鸟中总被排挤。未成精时,便是鸟兽的中之食,成精以后,因为先天根脚的缘故,也修不什高深的道行,故而弱小的麻雀才选择了群居这个笨办法。他这一家子,实际上未见得各个都和他有血缘关系,是天南海北,修道体的麻雀精,动发地聚在一起,互相扶持,艰难求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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