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来左老汉赶过去,不是为和女儿齐心协力杀死左小麦骑的那头野猪。
为的是,不让其他几头野猪回头拱过来报复。
没错。
左撇子可聪明了。
他寻思,那四头野猪是同伴,人家是一起来的。
一个受伤,另外三个能眼瞅着吗?
即便牲口之间没有作为伙伴的自觉和义气,那他老闺女正在用刀疯狂扎那头最壮的野猪弱点,那真是刀刀见血,其他三头野猪很容易闻到血腥味儿大受刺激,然后为了血腥味儿,都容易掉过头一起跑回来攻击。
所以他要在周围护住。
毕竟,他老闺女能骑在一头野猪身上像被神婆附体一般疯狂杀猪,能一下子同时骑在四头野猪身上吗?
那指定是不能的。
腿不够长。
所以,他才要第一时间赶到。
在那三头猪敢冲过来,他要先拦住。
那三头野猪想要攻击他老闺女,要先撂倒他。
左老汉已抱有“谁来也不好使”的信念。
别说野猪,狼来了都不行。
敢伤他闺女的人,先要把他这个当爹的整死。
就在这眨眼间,不过才眨眼间,村里人眼睁睁看到左撇子站在离左小麦不远处挥舞起大耙子了。
而那三头野猪也果然如左撇子猜测那般,闻到血腥味一起调头回来了。
此时此刻,左撇子身上散发出浓浓的一夫当关,万夫莫开的气势。
“爹!”小麦骑在最壮的那头野猪身上,看到另外三头野猪齐齐奔她爹拱来,嗓子一下子就喊破了音,可见被吓得不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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