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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不归?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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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宁十叁年四月末,益州杨氏伏法。

经前采锦使洪时英指认,过去数年中,杨氏持续向太守彭霁行贿,与之内外勾结,操纵益州乡试。

杨氏一众姻亲子弟,在彭霁协助下,偷梁换柱,冒名顶替上榜考生。真正的录取名单,由洪时英暗中遣人誊抄,埋藏于芙蓉城外校仓内。

开仓取看,去岁的榜单中,赫然有程俭的名字。

此案牵连甚广,自地方到中枢,不断有官员落马。一时牢狱壅塞,公卿之白衣,尽陷于黑水横泗之泥淖。

主犯当诛,从犯徒。革职发配者,更不在少数。

时人为之震动,因此案肇始于芙蓉城,故在民间议论时,被俗称为“芙蓉案”。

讯问与审判一直持续到五月末。待一切尘埃落定后,天子对外新颁布叁条诏令。

其一,废除《魏户令》中,衣冠户婚约不受地方官员回避制度禁限一条。

其二,非前进士及登科有名闻者,纵因官罢职,居别州寄住,亦不称为衣冠户,其差科色役,等同百姓处置。

其叁,各州乡试题旨,须预先上报,经吏部复议无误后,方可向下执行。

此叁条,细论来皆对地方豪族不利。然则天子杀鸡儆猴,杨氏下场如此落魄,令不少暗中观望者都噤声。风口浪尖上,谁敢出来竖一个靶子,不怕被天下人的唾沫淹死?

唯独尚且还缠绵于病榻的程俭,对此毫无意外。元漱秋早已说过,杨氏只是一个序幕。以她的手段,只拿此案作这点文章,大抵算得上十分克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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